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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的痛是醫生的責任病人的痛是醫生的責任疼痛指數已加入美國病歷記錄TPMI摘譯 「要求醫護人員為你解除疼痛,是你的權利!」大部分的人都瞭解這句話。問題是,當你真的到達醫院時,種種情況讓你脫離不了「疼痛」的深淵。根據粗略的統計,每天都有數百萬的美國人,必須默默忍受疼痛的折磨,他們的痛苦不是受到醫療人員的忽略,就是被低估。 不過,根據美聯社報,從2001年開始,這種情況將會有所改觀。美國新的醫療法規規定,全美的醫院除了測量病人的生命跡象指數,如心跳、血壓外,也必須在病人一進到醫院後,定期記錄他們的疼痛指數,並給予適當的止痛治療。未能遵守這項規定的醫院,信譽評鑑將會受到嚴重的影響。 醫護人員必須定時詢問病人疼痛的狀況,並要求病人以0(代表無疼痛的狀態)到10(極端疼痛)的等級,告知疼痛的級數。對於還不能清楚表達自己意思的小朋友,醫院也將準備簡單的圖表,幫助他們說出自己疼痛的程度。在瞭解病人的疼痛程度之後,醫護人員就必須依此給予適當的治療。 為了落實這項新規定,不少醫院到處發放宣導的小冊子,除了讓病人瞭解自己的權利,也讓病人知道,跟醫生抱怨自己的疼痛是應該的,也是十分重要的。 不過,這項新規定不只是針對大醫院而已,由美國醫院評鑑機構(Joint Commission on Accreditation of Healthcare Organization,JCAHO)所監督管理的安養院以及醫療診所,也必須遵守這項醫療規定。 紐約貝斯以色列醫學中心(Beth Israel Medical Center)的醫生波特諾伊(Russell Portenoy)表示:「這是項創舉。沒有人能保證病人絕對馬上解除病痛。JCAHO所要求的只是希望病人的疼痛能夠得到評估,並獲得適當的治療。」 最大的挑戰之一是在使用止痛藥的觀念。波特諾伊說,醫護人員若非經過治痛專業訓練,要瞭解鴉片類的麻醉止痛藥,如嗎啡(morphine)、可待因(codeine)等實際上用以解除大多數疼痛的主要藥品仍需要一些努力。然而,不只是非專業人員,即使是學有專精的醫師們,通常也不太喜歡使用這些鴉片類止痛藥,因為他們擔心病患會因此上癮。 不過,美國疼痛協會(American Pain Society)主席米雅思考斯基(Christine Miaskowski)表示,這些擔憂其實是多慮了。她主張,痛苦若未解除,會有負面效應,她說,解除痛苦並無不妥,就像病人必須吃抗生素對抗感染,他們也需要解除疼痛的藥物。 報導指出,對於大多數沒有藥癮前科或是心理疾病病史的病人來說,很少會服用止痛藥上癮。而止痛藥所帶來的重度鎮定效果,通常也會在3到4天後退去。 病人的疼痛程度受到低估,是美國醫療界越來越嚴重的問題。以罹患癌症的病人為例,約有40%的病人都飽受未被診斷治療的疼痛所苦。而在安養院中,約有四分之一的老人患者日日忍受疼痛,完全沒有獲得治療。http://www.pain-manage.org.tw/normal/p38.htm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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